我叫冯晓泉,当然,最开始的时候,我不叫冯晓泉,我叫翠花。
据村长爷爷说,我是被抛弃的,养母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捡到了我,我被安置在木盆里,因为当时是春天,花瓣撒了一盆,把我掩埋住了。
养母看我可怜,就捡我回家养着,我从小体弱,她怕我死了,说是贱名好养活,就给我取了翠花的名字。
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会帮忙做家务了,养母是村里的寡妇,是外嫁进来的,所以没有人知道她姓什么,因为死去的丈夫姓林,村里人都叫她林寡妇。
林寡妇的精神状态并不是一直都是正常的,换句话说,只有她捡回我并养大的那几年是正常的。
从我五岁开始,我就很少看见她精神正常的时候了。
……
乌瓦镇真的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村镇,小到连买卖都只有村民内自销,而那时候的我,会每天早起去集市买菜回家给林寡妇做饭。
\"翠花,又来买菜啊!\"
\"嗯,刘大娘,今天有小白菜吗?\"
\"有的啊,可新鲜,你昨天说要,我今天就去菜地里摘了!\"
我笑了笑,挑了几颗菜放进篮子里,白菜十分鲜嫩,乳白的茎上连着青翠的菜叶,叶面上还挂着露珠,拿近一点能感受清晨的微凉,仿佛还能闻到泥土的芬芳。
刘大娘眼睛眯成一条缝,岁月在老人的脸上刻满了皱纹,但不影响她笑起来时那种独特的和善与慈祥。
\"闺女好喔,真孝顺,我家那个臭小子就知道天天闯祸。\"
我没有说话,只是付了钱,拿出清单数了一下要买的东西。
我的清单并不是由字组成的,而是一个个简笔画,说来好笑,一个正常的五岁小孩大概都会识字书写了,可是那时候没人教我。
乌瓦镇里没有幼儿园这种机构,就算有,林寡妇也不会送我去。所以我只能使用最原始的方式使用画图来记录。
我买完所有东西回到家的时候,林寡妇正坐在窗前发呆。
\"妈,我回来了。\"我把篮子放下,象征性的和她打了声招呼,其实一般她是不会理我的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。
我更希望她继续发呆,因为一旦她选择理睬我,那回应我的将是她癫狂的辱骂或殴打。
这并不稀奇,甚至村里人都知道,但他们教导我说:\"林寡妇可怜的很,她捡你回来也是对你有恩,你就忍忍她吧。\"
但这一次似乎不太一样,林寡妇转过头看着我,眼里是难得一见的平静。
她说:\"翠花啊,如果有一天你想走了,那就走吧,脚在你身上,谁也阻挡不了你的自由。\"
当时我没有听明白,只当她又犯癔症了,等我真正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,已经是十多年后了。
十五岁,我已经上了初二,学校是住宿制,但因为林寡妇的缘故,我和学校申请了走读,这就导致我每天的时间都很紧迫,并没有更多时间和别人相处产生很深的感情。
换句话说,在乌瓦中学内,我没有朋友。
哪怕中学内有一半都是乌瓦镇本地人,我也还是不受同龄人待见。毕竟我和他们有本质区别,我是林寡妇养大的,而他们是在亲生父母的爱中成长的。
唯一一个不会厌恶我的,是村里铁匠的女儿,叫菜花。她有些痴傻,总会看着我笑,还会去后山采花编成花环送给我,虽然花环很丑,但那是我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善意。
来自青少年的恶意总是很明显,他们会有意无意的宣传我的身世,带动整个班级的人孤立我,但或许是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忙了,根本无暇顾及,也可能是我太迟钝了,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被讨厌了。
后来我想过一件事——为什么那些在爱中长大的人却热衷于贬低没有获得过爱的人呢?
我的成绩属于中上游,其实是可以考上近处的高中的,但我还是选择了偏远的槐安中学。
我一直期待着中考结束,那样我就可以远离这个村庄,远离林寡妇了。
说实话,我并不讨厌她,但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想一直和一个精神病人生活在一起。
但或许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吧,毕竟是被疯子养大的孩子。
其实我最初也是没有想过离开她的,真正推动我远离村庄的是一次险些丧命的经历。
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,林寡妇罕见的站在门口等我,她就呆呆的站在那里,看见我回来还扬起了笑脸。
\"翠花回来啦,妈妈给你准备了面,快来尝尝。\"
自从我会自己做饭后,就再也没有吃过她亲手做的饭了,大概是长期缺爱导致了我对她的防备从来都是松懈的。
以至于我没有发现饭菜中的迷药,还心怀感恩的吃完了一整碗面条,林寡妇说今天是我的生日。
我只当是她记错了,因为今天不是她捡我回来的日子。
我只感觉浑身都无力,恍惚间一根粗糙的麻绳绕过了我的脖颈,我直觉不对劲,在绳子收紧前想要把它扯离我的脖子。
但下一秒,麻绳瞬间收紧,连着我的手一起紧紧禁锢住,我的大脑从一片迷雾中清醒,可能是林寡妇的麻药不够,我的手又恢复了力量,开始疯狂的挣扎。
\"没事的!没事的!很快就好了,你别动!\"林寡妇的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\"只要你死了,就什么事都没有了!\"
我不明白,是她带我回来,现在却又是她要送我去死。
我没有松下力,麻绳把手磨的都是血,火辣辣的痛感一阵阵刺激我的神经,绳子不受控制的压迫着我,无法远离,窒息感从后颈传向前,肺部爆炸了的剧痛不断折磨着我的身躯和意志,意识逐渐模糊,仿佛自己正身处溺水中,永无止境地向下沉沦。
\"这是干什么?!\"意识模糊前,我听到村长爷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,\"大伙快来!林寡妇杀人了!\"
从那天开始,我换到了刘大娘家里住,除了偶尔会被她孙子打骂以外我的生活几乎没有改变。
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我不再走读,而是改住宿了,但因为同年级没有人愿意和我同住,我被安排和初三年的学生一起住。
我其实感觉无所谓的,只剩下一年时间就可以解脱了,我不在乎怎么住,但这似乎点燃了我同学的动力,他们开始频繁前往高年级传播我的事迹。
性格阴暗,没人要的孩子,被疯子养大……
现在又多了一个不要脸的头衔,他们说我死皮赖脸跟着刘大娘,自己没人爱就去抢别人的。
没关系的,我根本不在乎。
不在乎……
真的,不在乎吗?
那段时间我极度厌己,每每见到那条将我接到这里的小河时,心里会就出现一个很奇妙的想法——如果我是它送来的,那我死去的时候也应该是它送走的才对。
但我还是没有选择跳下去,仍然一如既往的过日子,哪怕我的风评越来越糟糕,处境越来越差。